8月26日,《关于印发《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[征求意见稿]》的通知》(如下简称“第一稿”)公布后,广大考生反应热烈,媒体和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,并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。中注协在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基础上,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订,并在11月27日发布了《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(第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(如下简称“第二稿”)。“第二稿”的变化在于:
一、更改考试层级名称 维持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名称不变,将第二层级的名称由高级阶段改为综合阶段。 二、增发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向通过第一层级考试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书,该证书长期有效。 三、延长成绩有效期 设立新、旧考试制度的过渡期为1年(即2009年);同时提出,对于由现行制度转换为新制度的考生,其现行制度下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,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3年(即自2009年起重新计算单科成绩5年有效的期限)。 四、更改第二阶段考试完成期限 取消高级阶段考试3年内完成的规定。鼓励更多考生参加考试,也与发放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相衔接。
对第二稿你的意见是怎么样的呢?欢迎投票参加调查(一人一票)!投票将送出如下小礼物表示感谢: 1、20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学习卡(对留下有效视野用户名的投票人,请在12月7日后登陆视野社区访问社区公务版面置顶贴查看公告) 2、抽取20人获得获得由视野与中瑞岳华上海所合作制作的2009会计人台历一本(对留下详细的通讯地址者,预计12月中旬邮出)。 点此参与调查:【有奖调查】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(二次征求意见稿)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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